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19-062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公司董事唐先敏女士、张广海先生、李得志先生、李峰先生,高管张明渊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44,000股,占公告披露日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303%。
2019年4月24日,公司收到了董事会秘书张明渊先生出具的《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张明渊 集中竞价 2019-4-23 60.28 16250 0.003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股情况 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姓名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5,000 0.0156% 48,750 0.0117%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56,000 0.0134% 36,500 0.0087%
张明渊
无限售条件股份 9,000 0.0022% 12,250 0.0029%
其中:高管锁定股 1,500 0.0004% 12,250 0.0029%
注:2018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16),由于减持期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注销,总股本有小幅减少,因此注销前持股比例按原股本计算,注销后持股比例按最新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明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张明渊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张明渊先生出具的《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