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19-049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9.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41,727.644万股的0.3818%;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帆生物”或“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为217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0人,公司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20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159.3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19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
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1月2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年11月29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2017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共向225名激励对象授予了459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54元/股。
7、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因公司实施分红派息,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中有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万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1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的101万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11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18年1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11、2019年4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20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159.3万股股票期权。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登记日(2018年1月24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符合行权条件后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40%。截至2019年1月24日,该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序号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是否满足可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行权条件 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1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2 人选; 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 1,016,508,792.15元,公司2018年营
3 长率不低于25%。 业收入相比2017年增长41.48%,高
于《激励计划》规定的25%的增长率,
满足行权条件。
217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1)19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为“良好”及以上,其个人本次计
划行权额度的100%可行权;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 (2)9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 为“合格”,其个人本次计划行权额度
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 的70%可行权,不可行权的股票将由
4 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注销;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3)7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行权比例 100% 70% 0% 为“不合格”,其个人本次计划行权额
度均不能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4)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
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200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为159.3万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可行权股票来源、种类、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一)可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万股) 本次可行权数量(万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408 159.3
(200人)
(三)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4.19元/股。
(四)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手续办理结束后至2020年1月24日止。
(六)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