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7
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暨减持计划到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收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红杉资本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红杉”)出具的《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并于当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其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2,206,99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33%,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珠海红杉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珠海红杉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珠海红杉减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并已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17.11.15 35.60 16,500 0.004%
珠海红杉资本股 集中竞价 2017.11.17 37.00 13,300 0.003%
权投资中心(有限 集中竞价 2017.11.20 35.12 981,700 0.236%
合伙) 集中竞价 2017.11.21 36.08 488,500 0.117%
集中竞价 2017.12.26 32.24 500,000 0.120%
集中竞价 2017.12.27 32.03 68,000 0.016%
集中竞价 2017.12.28 32.03 14,000 0.003%
集中竞价 2018.01.22 29.01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1.23 28.75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1.24 29.43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1.25 30.48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1.30 28.88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1.31 28.30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2.01 28.09 69,400 0.017%
集中竞价 2018.02.26 28.54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2.27 29.05 230,600 0.055%
集中竞价 2018.02.28 28.88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3.01 29.06 141,600 0.034%
集中竞价 2018.03.12 33.00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3.13 33.38 100,000 0.024%
集中竞价 2018.03.14 33.55 150,000 0.036%
集中竞价 2018.03.15 32.71 150,000 0.036%
集中竞价 2018.03.19 34.06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3.20 34.28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3.21 35.14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3.22 34.27 200,000 0.048%
集中竞价 2018.03.26 35.39 300,000 0.072%
集中竞价 2018.03.27 37.54 199,941 0.048%
集中竞价 2018.03.28 36.99 158,400 0.038%
合计 - - - 6,181,941 1.492%
注:由于减持期间公司总股本有小幅增加,合计减持比例包含被动稀释造成股本比例的小幅减少。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股情况 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珠海红杉资本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06,992 5.330% 16,025,051 3.838%
合伙)
二、其他说明
1、珠海红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珠海红杉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披露的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健帆生物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