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9 证券简称:健帆生物 公告编号:2018-034
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18年4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15:00至2018年4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98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凡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43,342,27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8.27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38,736,72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7.17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605,5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0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6,839,06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88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6,325,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78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605,5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029%。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4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3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4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3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4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3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4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3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4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3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2017年独立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18年独立董事薪酬的方案》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4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3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2017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18年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4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3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2017年监事薪酬的确定以及2018年监事薪酬的方案》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4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3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4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3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4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3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342,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39,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祁丽、董萌
3、结论性意见: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