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24-047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 上年同期 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期增减 告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68,987,3 357,785,3 356,520,0 -52.60% 541,925,0 816,683,6 814,102,1 -33.43%
(元) 65.32 02.39 19.38 32.04 15.00 99.92
归属于上 - -
市公司股 40,311,13 29,172,97 33,788,31 -219.30% 70,090,39 17,527,89 38,558,83 -281.78%
东的净利 2.63 6.02 9.58 2.69 5.85 4.07
润(元)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 - 27,592,19 31,981,12 - 8,377,808 25,685,66
非经常性 46,400,83 4.21 3.92 -245.09% 90,982,02 .66 7.33 -454.21%
损益的净 0.53 6.43
利润
(元)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 - - - 82,313,64 279,679,8 279,937,5 -70.60%
金流量净 1.29 02.50 55.16
额(元)
基本每股
收益(元/ -0.1082 0.0783 0.0907 -219.29% -0.1881 0.0470 0.1035 -281.74%
股)
稀释每股
收益(元/ -0.1082 0.0783 0.0907 -219.29% -0.1881 0.0470 0.1035 -281.74%
股)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 -5.97% 13.23% 4.40% -10.37% -10.16% 7.74% 5.03% -15.19%
益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2,253,450,013.31 2,526,977,057.49 2,526,977,057.49 -10.82%
(元)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 654,957,577.82 725,067,509.83 725,067,509.83 -9.67%
者权益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笛女传媒各股权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 7.2 亿元收购笛女传媒 80%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笛女传媒 8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由于公司与笛女传媒各股权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傅晓阳未向公司真实、完整、准确的披露笛女传媒的
实际经营情况。2019 年 6 月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傅晓阳、瑞嘉创投等十七名股东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被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发布公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苏民终 2543 号《民事判决书》对笛女案件作出
公司胜诉的终审判决,相关信息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054 关于重大诉讼终审判决胜诉的进展公告》。根据该判决书,股权转让协议自始无效,公司不应将笛女传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更正前期受影响的
财务报表。该事项影响 2024 年三季度上年同期比较报表数据。
2024 年 9 月,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2024 年 10 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最高法民申 473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北
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043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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