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24-003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执行立案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事项概述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重庆笛女阿瑞斯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笛女传媒”)各股权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 7.2 亿元收购笛女传媒 8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笛女传媒 8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由于公司与笛女传媒各股权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傅晓阳未向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披露笛女传媒的实际经营情况。2019 年 6 月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傅晓阳、霍尔果斯瑞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各股权出让方提起诉讼申请及诉讼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被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发布公告,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苏
民终 2543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获得胜诉的终审判决。相关信息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054 关于重大诉讼终审判决胜诉的进展公告》。
二、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1.终审判决生效后,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对傅晓阳、白云蕊、霍尔果斯瑞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志波等十一名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已有两名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书对应的全部义务,其中:苏州瑞牛四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主动履行款项合计 650.83 万元;上海君丰银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动履行款项合计 655.75 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已被法院立案,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