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华舟应急 公告编号:2018-035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8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分派
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5,8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0000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85,835,000 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874,503,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 5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 5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年 5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0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 08*****101西安精密机械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0五研究所)
3 08*****622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
所)
4 08*****248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武汉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5 08*****236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 5 月18日至登记日:2018年 5
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年 5月 28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送转股
(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一、有限售 342,456,209 70.49 273,964,967 616,421,176 70.49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143,378,791 29.51 114,703,033 258,081,824 29.51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485,835,000 100 388,668,000 874,503,000 100
数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74,503,00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2207 元。
八、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 武汉市江夏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咨询联系人:周南
咨询电话:027-87970446
传真电话: 027-8797022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