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9 号)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211,201 股,发行价格 24.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8,776.71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36,279,474.0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全部到账,且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闽华兴所(2019)验字 I-003 号)予以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4,442.39 万元,利
息收入、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累计收到 1,746.17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931.73 万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投项目已于 2022 年末结项。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余额 10,952.98 万元
(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全部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 2012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后,为进一步规范公
司治理,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
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充分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方式等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分别变更为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采科技”)、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数科”)。在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后,公司、数采科技、博思数科与国金证券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聘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尚未完成的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安证券承继。为了继续规范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数采科技、博思数科、华安证券及 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 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司已
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余额合计 10,952.98 万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本次注销前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注销前余额
(万元)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201700001028 3,973.43
福州分行营业部
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1956341 1,286.24
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福建博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6030100100207164 2,083.44
福州温泉支行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 8021100000001592 3,609.87
公司福州闽江支行
合计 — — 10,952.98
三、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627.9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45.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0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442.39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0
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和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3)= 可使用状态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 (2) (2)/(1) 日期 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财政电子票据应 否 19,380.53 19,010.01 0 15,676.09 82.46% 2022 年 12 月 1,173.87 是 否
用系统开发项目
政府采购电子化
管理平台开发项 否 10,919.80 10,613.20 0 9,686.11 91.26% 2022 年 12 月 2,035.79 是 否
目
智慧城市电子缴 否 8,924.84 8,536.63 0 6,803.05 79.69% 2022 年 12 月 -201.94 是 否
款平台开发项目
财政及公共服务
大数据应用平台 否 5,774.71 5,468.11 0 2,277.14 41.64%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开发项目
合计 44,999.88 43,627.95 0 34,442.39 78.95% — 3,007.7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开发、过渡、测试环境的建设,属于非盈况和原因(分具 利项目,无法核算效益。
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