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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3

博思软件: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1 年 9 月 13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449.26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84 元/份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9
月 13 日为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 449.26 万份,行权价格为 17.84 元/股,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价格:17.84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期权  占授予总量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数量(万份)      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50.00      100.00%          1.14%

        (415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鉴于《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的股票期权共计 0.74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415 名调整为 413 名,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50.00 万份调整为 449.26 万份。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比例行权。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4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3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8-2020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9.14%;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8-2020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1.88%;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8-2020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8.4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均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
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来行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13 日作为授权日,向 4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49.26 万份股票
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2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0.74 万份。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415 名调整为 413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50.00 万份调整为 449.26 万份。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对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均
已满足,确定授权日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股票期权。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2021 年 9 月 13 日;

  2、行权价格:17.84 元/股;

  3、授予数量:449.26 万份

  4、授予人数:413 人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期权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数量(万份)      的比例            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49.26      100.00%          1.14%

        (413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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