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1-04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1,771,701.1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7,271,956.62 元。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56,027,274.91 元,母公司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93,777,887.22 元。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现暂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82,214,690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 33,865,762.80
元,合计转增股本 112,885,876 股。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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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