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9-008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22日及2017年8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017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9年2月6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和锁定期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云南信托-汇享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8年2月6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139,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192,019,253.66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并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8年2月7日至2019年2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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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事宜,以公司总股本72,032,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变更为7,451,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续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按照《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股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集合信托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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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予以审议。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管理机构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集合信托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一旦集合信托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集合信托计划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