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或“公司”)于 2017
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5月31日为授予日,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博思软件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96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刘少华 总经理 50 12.82% 0.73%
林宏 副总经理、董事会 8 2.05% 0.12%
秘书
其他管理人员(除高级管理人员 332 85.13% 4.87%
外)、技术(业务)骨干(194)
合计(196人) 390 100% 5.72%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5、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 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3.33元/股。
7、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权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权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权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8、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4-2016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4-2016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4-2016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1.0 0.6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5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5月18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除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公司及拟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 19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9.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博思软件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日: 2017年5月31日。
(四)授予价格:33.33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 告日股本总额的
例 比例
刘少华 总经理 50 12.83% 0.73%
林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8 2.05% 0.12%
书
其他管理人员(除高级管理人员外)、 331.8 85.12% 4.87%
技术(业务)骨干(193)
合计(195人) 389.8 100% 5.72%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
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 2017年5月31日对授予的389.8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预测算。2017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成本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89.80 1,143.94 400.00 472.69 213.88 57.37
据测算,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