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7-052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或“公司”)于 2017
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17年5月31日为授予日,对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5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5月18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
1、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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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390万股调整为389.8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196人调整为195人。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由于原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股。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390万股调整为389.8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196人调整为195人。 以上调整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博思软件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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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