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与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 3 年的《辰安科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开拓需求,公司拟在上述协议额度内向财务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开立、票据贴现等,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申请授信期限为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主体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家升、范维澄、李陇清、邢晓瑞、雷勇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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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1GMFHXA
成立时间:2019 年 01 月 08日
注册资本:50 亿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 118 号八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70.00%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75,000 15.00%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75,000 15.00%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371.65 亿元,向电信集团内成
员单位发放贷款余额(含贴现、融资租赁)291.23 亿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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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4,345,788.72 万元,总负债 3,810,554.73 万元;2023 年 1-6
月,财务公司营业收入 62,881.09 万元,净利润 14,829.99 万元。(2023 年 1-6 月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主体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财务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票据贴现利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票据贴现利率;财务公司就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符合监管部门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业务需求提供多种融资渠道,对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起到积极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20,817.38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本次向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对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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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损害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向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