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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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长
郑家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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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与绩效管控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经营与绩效管控工作报告》,认为内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未来市场拓展计划,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前景等内外部因素,符合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同意本次经营与绩效管控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天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后回租业务及设备采购的直接租赁业务等,合作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同意公司授权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额度内的融资租赁交易相关事宜的文件,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租赁交易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郑家升、范维澄、李陇清、邢晓瑞、雷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开拓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辰安科技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额度内向财务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开立、票据贴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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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申请授信期限为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郑家升、范维澄、李陇清、邢晓瑞、雷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副总裁黄全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职务。随着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步伐加快,需要作为重要学术带头人之一的黄全义先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科研创新、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上。为集中精力做好以上工作,黄全义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同时,为了持续推动公司在战略核心技术的规划、培育以及创新性技术的研发上发力、突破,黄全义先生作为公司科学家团队的核心成员,将继续担任公司科学与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根据其在公司任职情况领取报酬。黄全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陇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拟聘任沈迎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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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