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郑家升先生、范维澄先生、李陇清先生、邢晓瑞女士、雷勇先生(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薛海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于梅女士、卢远瞩先生、尹月女士(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
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对于独立董事任期的相关要求,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如下:于梅女士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卢远瞩先生、尹月女士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审查后,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总数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候选人比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袁宏永先生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袁宏永先生系清华大学的首席研究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共安全学科团队带头人。随着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步伐加快,作为公共安全学科的重要学术带头人,需要袁宏永先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公共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上。为集中精力做好以上工作,袁宏永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为了持续推动公司在战略核心技术的规划、培育以及创新性技术的研发上发力、突破,袁宏永先生仍将作为公司科学家团队的核心成员,与范维澄院士共同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
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张成良先生亦任期届满,张成良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或其他职务。
袁宏永先生是公司重要的创始人之一,在任期间矢志创业、锐意进取,为公司的创立、发展与壮大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张成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董事会对袁宏永先生、张成良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家升,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历任安徽省电信有限公司商务领航运营中心副主任、政企客户部副总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政企客户部总经理等职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委委员),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郑家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郑家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亦非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改财金[2017]427 号文件相关惩戒对象。
2、范维澄,男,194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中国工程院
院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校长,安徽省科协主席。现任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2012 年 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首席科学家。
截至目前,范维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2,63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
范维澄先生的配偶肖贤琦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103,7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7%,除前述情形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范维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亦非海关失信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改财金[2017]427 号文件相关惩戒对象。
3、李陇清,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
测试技术及仪器专业。历任同方股份应用信息系统本部总监,政务工程事业部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李陇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陇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亦非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改财金[2017]427 号文件相关惩戒对象。
4、邢晓瑞,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
财政学专业,高级会计师。历任邮电部财务司国有资产管理处干部,中国邮电电信总局财务部资金资产处干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财务部投融资处干部,中盈优创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财务部副处长、处长。现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邢晓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在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除前述情形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邢晓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亦非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改财金[2017]427 号文件相
关惩戒对象。
5、雷勇,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通信工
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邮电部第十研究所一室技术工程师,珠海现代电信有限公司小交换机室主任、销售处售后工程师、地区代表,信息产业部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市场部副主任、主任、科技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大客户事业部技术支持部业务主管、副经理、政企客户关系部副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政企客户事业部党政军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解决方案支撑中心副经理、ICT 解决方案中心副经理、行业客户营销部副经理兼中国电信智慧城市工作小组组长,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集客拓展与服务处处长。现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政企信息服务群应急行业事业部总裁。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雷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政企信息服务群应急行业事业部总裁,除前述情形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雷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亦非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改财金[2017]427 号文件相关惩戒对象。
6、薛海龙,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历任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驻香港及俄罗斯纳霍德卡市公司/代表处财务总监,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现任轩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裁,轩辕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2017 年 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薛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轩辕集
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裁,除前述情形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薛海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亦非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改财金[2017]427 号文件相关惩戒对象。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于梅,女,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