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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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根据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董事
长王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王忠先生、范维澄先生、袁宏永先生、赵燕来先生、周侠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需增补 5 名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维澄先生、袁宏永先生、邢晓瑞女士、张成良先生、雷勇先生(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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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会由七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 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
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 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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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