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05),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至14,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34%至59.32%。
公司业绩变动原因为:
(1)公司近两年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积累了较多订单;各业务单元积极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缩短了实施周期,致2018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幅。综上因素,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幅。
(2)2018年12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12月起按照全资子公司口径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910万元。
上述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18年度报告为准。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至14,5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34%至59.32%。上述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业绩与前述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2018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18年度报告为准。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