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8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经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成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8月18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566,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01,795,628.87元,成交均价为39.67元/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并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7年8月19日至2018年8月18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8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述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8年5月16日实施完毕,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的现金红利人民币333,607.43元(不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续安排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按照《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股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终止、延长和变更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可根据安排提前结束,届时受托资产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处理。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