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521 深市 爱司凯


首页 公告 爱司凯: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爱司凯: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4-066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其中:

  ①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476 号,广东地质山水酒店 A 座 21
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明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44,087,1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0.61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6,854,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59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7,232,4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02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6,587,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57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6,587,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574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宁波凯数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645,015 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达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2,19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67%;反对 1,248,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3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39,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512%;反对 1,248,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4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为36,853,480 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达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985,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441%;反对 1,248,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39,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512%;反对 1,248,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4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489,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53%;反对 58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9%;弃权 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90,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333%;反对 58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09%;弃权 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7%。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41,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44%;反对 1,245,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41,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891%;反对 1,245,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1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杜晓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李明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5,375,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21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75,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527%。

  李明之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朱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83%。

  朱凡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唐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83%。

  唐晖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杜晓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83%。

  杜晓敏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庆伟先生、刘宏展先生、王智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01选举刘庆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84%。

  刘庆伟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刘宏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83%。

  刘宏展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王智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3,491,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8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991,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514%。

  王智波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海贵先生、唐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01选举吴海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1,607,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74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107,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502%。

  吴海贵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7.02选举唐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8,838,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5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39,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283%。

  唐志雄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湘珂女士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因此,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吴海贵先生、唐志雄先生、
陈湘珂女士三人组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唐诗、尹雯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