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2-019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爱司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5,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292,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88,907,500.0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3135 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922,083.00 元,两者差额 14,583.00 元为深交所调整首发上市收费所致。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88,922,083.0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0,942,905.16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180,676,271.51
本期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266,633.65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7,286,396.09
减:转为自有资金 15,265,573.93
期末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精神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开设了 4 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 2018 年募投项
目变更后本公司、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变更项目原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银行,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开设的 4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
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7413810303 注销(注 1)
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391120100100134614 注销(注 2)
浦发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82210155300001216 注销(注 3)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14702110801 注销(注 4)
合计
注 1:经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调整为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新凯”)及爱新凯所在地杭州市富阳区东洲新区,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所需,将原存放在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7413810303 账户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转入在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以爱新凯名义开立的 120914702110801 账户。原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办理了注销手
续,存款余额为零。
注 2:由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办理了该项目在兴业
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91120100100134614 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账户内结余的资金 30.40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内。
注 3:由于 MEMS 打印头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办理了该项目
在浦发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2210155300001216 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账户内结余的资金 96,221.08 元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内。
注 4:由于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已经完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日办理了该项目在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914702110801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账户内结余的资金 26.84 元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内。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本公司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CTP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和“MEMS 打印头生产线建设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变更后的“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和“MEMS 打印头生产线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已完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变更后的 MEMS 打印头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本公司 2021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2016 年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2,092,535.12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7160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892.21 本年度投入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