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和必要的沟通,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蒙红云、刘庆伟、马红红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