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推进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鹏城金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独立董事:蒙红云、刘庆伟、马红红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