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0-082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与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止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0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26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225,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292,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907,500.0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3135 号”。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922,083.00 元,两者差额 14,583.00 元为深交所调整首发上市收费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根据深交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与
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 2018 年募投项目变更后本公司、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所在银行,及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子公司杭州爱新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销户日期
初始存放金额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浦发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82210155300001216 106,963,617.18 1,654,864.95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7413810303 2019-5-9 50,000,000.00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14702110801 3,626,203.82
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391120100100134614 2018-2-6 32,000,000.00
合计 188,963,617.18 5,281,068.77
注:初始存放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 2016 年 6 月 30 日-7 月
25 日公司股权认购资金专户产生利息 41,534.18 元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止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88,922,083.0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5,753,159.79
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166,443,347.51
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9,309,812.28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7,281,503.36
减:转为自有资金 15,169,357.80
期末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281,068.77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经公司 2016 年 9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6 年 9 月 1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募 投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由原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沈阳、南京、成都、西安、武汉
建设 8 个营销服务网点变更为在北京、杭州、广州建设 3 个营销服务网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
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CTP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数字制
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和“MEMS 打印头生产线建设项目”,监事会、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变更后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投资项目 原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EMS 打印头生产线建设项目 CTP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10,218.67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喷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82.24
合计 14,700.91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2016
年公司第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12,092,535.12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7160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江海证券有
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情况
截止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和募集后承诺投资总
额的差异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募集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投资项目 资金金额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747.16 -4,252.84
数字制版机、工业用压电喷 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4,157.12 4,157.12
墨打印头生产线项目
CTP 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12,650.00 12,650.00 852.57 -11,797.43 本公司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加强
MEMS 打印头生产线建设项 对各个环节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
8,608.17 8,608.17 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目
差异为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200.00 3,200.00 3,210.30 10.30
支出后的净额。
合计 20,850.00 20,850.00 17,575.32 -3,274.68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保荐机构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约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为定期存款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转定期日期 转定期金额 存期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120907413810303 20160829 50,000,000.00 六个月 1.82% 2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