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1-83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以 7.6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6.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7.69 元/股。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公司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40 人) 543.5 81.12% 2.23%
预留部分 126.5 18.88% 0.52%
合计(340 人) 670 100.00% 2.75%
注: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
资格,公司取消拟向该 4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对象人数由 344 人调整为 340 人,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
激励对象之间进行了分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量 543.5 万股保持不变。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含 2021 年
10 月 31 日)授予,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归
属;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后授予,则预留的限制性股
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性股票(若预留部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分于2021年10月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31日前授予,含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1年10月31日)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的限制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性股票(若预留部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分于2021年10月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31日后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4)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5、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8-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 不低于60%;或以2018-2019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
以2018-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不低于100%;或以2018-2019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5%
以2018-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不低于130%;或以2018-2019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注: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
2021 年-2023 年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含 2021 年 10 月 31 日)授
予,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后授予,则预留部分
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