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1-55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249,515,0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总计
派发现金股利 24,951,506.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完成业绩承诺
补偿股份合计 5,629,205 股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249,515,065 股变更为243,885,860 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即以现有总股本 243,885,8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23081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43,885,860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户上不存在已回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23081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2077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461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230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72 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02*****659 董永东
3 02*****770 孙路
4 08*****392 合肥贵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调整事项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355 号
咨询联系人:杨涛、赵淑君
咨询电话:0551-65396760
传真电话:0551-693967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