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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科大国创: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0-18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临时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理财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
上述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保险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委托贷款、银行票据置换业务、债券投资等。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批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临时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二)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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