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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药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新光药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净利润为 64,356,480.65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 64,247,849.76元)。根据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424,784.98 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为 57,823,064.78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427,086,565.84 元,扣除报告期内因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已发放的现金股利 80,000,000.00 元,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 404,909,630.62 元。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以现有总
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4,0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2022-2024 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核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
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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