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2.2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GMP建设项目”、“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8,812,772.10元(含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余额、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分红,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采用网上申购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2.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33.00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16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03号)。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计划 备案情况
1 年产2.2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 16,493.00 绍市发改中心备
产线GMP建设项目 [2012]10号
2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73.00 嵊发改备案[2015]6号
3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112.00 嵊发改备案[2014]98号
合计 21,178.00
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募投项目“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性质,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建设,而将该募投项目的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到公司拟建设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为了充分利用杭州医药港的区位优势和产学研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吸引高端技术人才,提高产品研发效率并有效降低研发成本,公司将药品研发和注册的工作从嵊州研发中心剥离,转由拟建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的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负责。公司变更“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原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744.76万元,合计3,286.48万元,用于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3,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07。该议案已于2021年3月18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4年3月31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计划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备注
计划
1 年产2.2亿支黄芪生脉饮 16,493.00 16,493.00 12,559.88 拟结项
制剂生产线GMP建设项目
2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73.00 51.24 51.24 已变更终止
3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112.00 1,573.19 1,375.69 拟结项
4 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 —— 3,286.48 1,537.64 项目建设中,未
项目 达到可使用状态
合计 21,178.00 21,403.91 15,524.45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至本公告日,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 1211026029200101055 53,329,488.33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嵊州支行 8110801012222255589 5,483,283.77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 33050165653509669988 18,814,417.40 活期存款
合 计 77,627,189.50
四、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2.2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GMP建设项 目”与“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区域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9月23日完成资金划转,并已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告编号:2021-057。
截至 2024年 3 月 31 日,拟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
金金额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 累计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专户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 金金额(万 资金金额(万 节余募集资金
额(万元) 元) 元) 加利息金额
(万元)
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
1 饮制剂生产线 GMP 建设 16,493.00 16,493.00 12,559.88 5,332.95
项目
2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1,573.19 1,573.19 1,375.69 548.33
合 计 18,066.19 18,066.19 13,935.57 5,881.2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本次拟结项的“年产2.2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 与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 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
下,通过严格管控项目建设的成本支出、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控制、不断优化生产 工艺、设备配置及产线布局等方式,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在确保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 了一定的利息。
2、本次将拟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58,812,772.10元(含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余额、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和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