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就持
股 5%以上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拟减持 公司股份的意向进行了预披露,和丰投资计划在自《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和丰投资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截止 2023 年 5 月 16 日,和丰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 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和丰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23.03.09-2023.04.14 17.776 96.41 0.6026
嵊州市和丰 大宗交易 —— —— —— ——
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其它方式 —— —— —— ——
合 计 —— 17.776 96.41 0.602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嵊州市和丰投 合计持有股份 2,986.10 18.6631 2,889.69 18.0606
资股份有限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86.10 18.6631 2,889.69 18.0606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和丰投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和丰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为新光药业首发前股份,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 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 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 本次减持后,股东和丰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 18.06%,仍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4、本次减持股东和丰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 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和丰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