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3 月 20 日,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
司”)收到公司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的《关
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和丰投资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
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新光药业股份 750,000 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新
光药业股份 1,030,600 股,合计减持新光药业股份 1,780,600 股,占新光药业总
股本的比例 1.1129%。自公司 2022 年 11 月 22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以来,和丰投资持股比例变动
再次达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 58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11.21-2023.03.16
股票简称 新光药业 股票代码 300519
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78.06 1.1129
合 计 178.06 1.112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101.16 19.3823 2,923.10 18.26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01.16 19.3823 2,923.10 18.26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和丰投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
已作出的承诺、意 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2023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向、计划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3-001)。和丰投资本
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他相关说明:
1、和丰投资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先披露。
2、本次减持后,和丰投资仍持有新光药业总股本的 18.27%股份,仍为新光
药业持股 5%以上股东。
3、本次减持股东和丰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
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