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新迅达 公告编号:2024-055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2023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
3、2024 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华兴所聘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6、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中联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设立。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中联拥有合伙人 47 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264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8 人。立信中联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36,610.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29,936.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50.77 万元。
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2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3,554.40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16)、房地产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
立信中联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1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2021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
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立
信中联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披露日,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报告。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立
信中联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披露日,近三年签署 0 家
上市公司报告。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
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 年开
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李春华 2023 年 1 月 16 日 出具警示函的 证监会 未实质参与九强生物审计
监督管理措施 工作便签署审计报告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 40 万元。立信中联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
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而确定,最终以公
司与立信中联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3 年度华兴所财务报告审计费 90 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期审计费用增
加主要系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所致。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已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五年。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华兴所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服务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华兴所聘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中联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