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盛讯达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
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5 日,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陈湧锐先生与嘉兴嘉洁成祥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洁成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湧锐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嘉洁成祥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6,328,999 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6.22%。同日,控股股东陈湧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湧鑫先生和陈湧彬先生与嘉洁成祥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陈湧锐先生将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剩余的公司股份和陈湧鑫先生、陈湧彬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嘉洁成祥行使。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嘉洁成祥将持有公司 28.78%的表决权,吴成华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中数据最终以实际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后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43)。
2022 年 8 月 16 日,嘉洁成祥与陈湧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表决权
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暨风险提示公告》(2022-047)。
2022 年 8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嘉洁成祥和新增一致行动人陈湧锐先生、
陈湧鑫先生和陈湧彬先生共同出具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2022 年 9 月 1 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嘉洁成祥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其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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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补充更新。详见《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2022-056)。
2022 年 9 月 19 日,陈湧锐先生与嘉洁成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协议明确了因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使得本次转让的股数调整为
8,860,598 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2-064)。
以上提及的公司公告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陈湧锐先生的告知函,获悉上述协议
转让股份已于2022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
次股份过户完成同时相关表决权委托事项即生效,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以及表
决权委托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股份过户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拥有表决权比例(%)
陈湧锐 38,850,330 27.2755 38,850,330 27.2755
陈湧鑫 362,648 0.2546 362,648 0.2546
陈湧彬 560,792 0.3937 560,792 0.3937
嘉洁成祥 0 0.0000 0 0.0000
本次股份过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拥有表决权比例(%)
陈湧锐 29,970,632 21.0413 0 0.0000
陈湧鑫 362,648 0.2546 0 0.0000
陈湧彬 560,792 0.3937 0 0.0000
嘉洁成祥 8,860,598 6.2207 39,754,670 27.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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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陈湧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970,6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41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嘉洁成祥持有公司 27.9103%的表决权,吴成华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吴成华,男,1977 年 8 月出生,硕士学历,身份证号码:371122197708******,
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详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吴成华先生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结果与前期各方签署的协议一致。
2、本次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