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0-074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张丽、张学军女士分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雄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625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2%)。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
口期不减持)进行(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张丽、张学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宋雄文先生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张丽女士已减持本公司股份 130,000 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18%,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数的 65.0000%;张学军女士已减持本公司股份 98,599 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24%,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数的 49.2995%;宋雄文先生已减持本公司股份 53,800 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04%,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数的 41.18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 占本次拟减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数(股) 持股份比例 比例
2020-05-27
张丽 集中竞价 至 16.60 130,000 65.0000% 0.1218%
2020-06-22
合计 130,000 65.0000% 0.1218%
2020-06-03
张学军 集中竞价 至 16.94 98,599 49.2995% 0.0924%
2020-06-15
合计 98,599 49.2995% 0.0924%
2020-06-01
宋雄文 集中竞价 至 17.51 53,800 41.1866% 0.0504%
2020-07-23
合计 53,800 41.1866% 0.05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00,000 1.7801% 1,770,000 1.6585%
张丽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900,000 1.7801% 1,770,000 1.6585%
有限售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961,200 1.8374% 1,862,601 1.7452%
张学军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961,200 1.8374% 1,862,601 1.7452%
有限售流通股 — — — —
合计持有股份 522,500 0.4896% 468,700 0.4392%
宋雄文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30,625 0.1224% 76,852 0.0720%
有限售流通股 391,875 0.3672% 391,875 0.3672%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张丽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但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股东张学军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但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3、股东宋雄文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但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