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9-078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乾俊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2,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窗口期不减持)进行(2019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3 月 3 日)。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刘乾俊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且未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5:00,股东刘乾俊先生在预减持计划期间内
未进行减持活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 持股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0,000 0.4216% 450,000 0.4216%
刘乾俊 其中:无限售流 112,500 0.1054% 112,500 0.1054%
通股
有限售流通股 337,500 0.3162% 337,500 0.3162%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刘乾俊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