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9-044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乾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2%),计划在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2,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1%)。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乾俊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股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 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股) 本的比例 份数量(股)
刘乾俊 董事、总经理 450,000 0.42% 112,5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票来源:
刘乾俊先生减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授解除限售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乾俊 112,500 0.11%
5、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即 2019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3 月 3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乾俊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刘乾俊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刘乾俊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在相关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刘乾俊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