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18-021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7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合并层面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34,917,457.46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3,491,745.75元,公司2017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425,711.71元。
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174,4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 2/3以
上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