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3-022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鑫
科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派鑫科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
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派鑫科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2,953,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股东经营资金需要。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4、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如遇公
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
(1)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6、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7、减持价格:派鑫科贸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派鑫科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派鑫科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派鑫科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派鑫科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督促派鑫科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派鑫科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书面告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