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1-032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1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03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54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2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 号证券处
咨询联系人:黄靓杨岸
咨询电话: 027-59601200
传真电话: 027-5960120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