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1-018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号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党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党
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1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1.11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1.11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2 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总支书记、 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党总支书记、副总经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理、财务总监。
4.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4.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3 …… ……
(十四)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 (十四)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对外投资、出售或购买资产、资产抵 一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押、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 除外,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资产除外,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万元人民币;
过 3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万元人民币。
超过 300万元人民币。 (十五)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
(十五)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 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以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
4.2.2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2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 ..….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
..….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
4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连续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五)连续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过 5,000万元;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
过 3,000 万元;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
…… 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
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前
款第(一)、(二)、(三)、(五)项情形的,
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3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 4.2.3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
5 负债率超过 70%; 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
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
资金等财务资助,且该控股子公司、参股 资金等财务资助,且该控股子公司、参股
公司的其他股东中一个或者多个为公司的 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中一个或者多个为公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该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
关联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 该关联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
财务资助,如该关联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 的财务资助,如该关联股东未能以同等条
或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件或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
提供财务资助的;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四)深交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深交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免于适
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定。
……
4.6.3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4.6.3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过:
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者变更公司形式;
6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四)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以资产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
资产 30%的; 准,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
…… 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
5.2.6 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5.2.6 除本章程规定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对满足以下条件的 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对满足以下条件的
交易事项享有决策权,并应按照相关制度 交易事项享有决策权,并应按照相关制度
和流程,履行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和流程,履行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含 (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提
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出售或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