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7 号”文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5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75,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735,000.00 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7,26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73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账户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266,993,330.12 元,累计投入 648,382,886.57 元
(包括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108,360,396.02 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账户收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47,577.7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支出 9,160.76 元。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将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账户注销,并将账户余额 1,658.8 元转入自有资金结算账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注销
1 38370188000195540 活期
公司武汉洪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元
2 127906587810301 活期
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合计 0.00 元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经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两家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鉴于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658.8元已根据有关规定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该等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
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2020 年 1 月 3 日将前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后,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699.33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原计划募投项目“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进行了部分变更。其中,“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减少使用募集资金 15,504.08 万元,“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减少使用募集资金 6,956.22 万元,前述资金将全部用于新增的资产收购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
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总额人民币 108,360,396.02 元。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1770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将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账户注销,并将账户余额 1,658.8 元转入自有资金结算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19 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
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不
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原计划募投项目“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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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收购武汉华中天经通视科技有限公司光学星体跟踪器业务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项目”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 22,460.30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35.81%。其中,“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金额为 15,504.08 万元,“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变更金额为 6,956.22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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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500.00(注)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699.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460.3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838.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3.2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向 目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