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5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董事长朱先德先生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
7、现场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558号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86,939,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5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86,558,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6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380,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8,27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7,89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380,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7%。
3、出/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朱先德先生、朱青先生、周智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朱先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77,6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11,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1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02 选举朱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60,4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94,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23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03 选举周智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77,4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11,1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何红渠先生、姚顺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何红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62,1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95,8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 选举姚顺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77,42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11,1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雷建武先生、赵全艳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雷建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77,4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11,1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02 选举赵全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77,42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11,1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898,5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4%;反对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9%;弃权 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32,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04%;反对 13,800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2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谭闷然律师和梁鹏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德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