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湖 南三德科技股份有 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205,800,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015,087.5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 2022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800,5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75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7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69 湖南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02*****253 陈开和
3 02*****977 朱宇宙
4 02*****793 周智勇
5 01*****916 朱先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桐梓坡西路 558 号
咨询联系人:邓意欣
咨询电话:0731-89864008
咨询传真:0731-89864008
七、备查文件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