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崔霞女士、独立董事周鸿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崔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崔涛先生所作《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8年度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2018年度主要工作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李开忠先生、周鸿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74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05%;实现利润总额5,819.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63%;实现净利润5,248.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9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8.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93.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04%。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489,257.87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518,877.14元,扣除2018年实施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现金股利10,00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703,632.6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9,674,013.39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0.00元(含税),不转增、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崔涛、崔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