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崔涛先生《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及时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861,691.90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7,186,169.1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88,028,109.95元,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2,703,632.66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0,000,000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判断,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华周、许持和、王丽君、张文玉、张均奇、赵东杰、马晖承诺三个月内不减持。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