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17年3月23日,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召开了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的审议讨论与投票表决,现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对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