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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复牌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9

恒实科技: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复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实科技,股票代码:300513)将于 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一、停牌情况概述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钱苏晋先生出具的《关于筹划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通知》, 获悉其拟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项。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 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实科技,股票代码:300513)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交易日。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3 个交易日,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公司预计将于 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复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2)。

    二、进展情况介绍

    2022年5月6日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 与钱苏晋、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资管”)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钱苏晋拟将其持有的已经质押给安信资管的上市公司 9,690,000 股股份 转让给深智城,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9%;安信资管同意钱苏晋转让上述股份, 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并根据深交所、登记结算公司对股份质权人的要
求,配合深智城、钱苏晋完成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及本次股份转让。《股份转让协议》将于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后生效。

  2022 年 5 月 6 日,深智城与钱苏晋、张小红签署了《合作协议》,对本次交
易中的相关特殊投资条款进行了约定,《合作协议》的生效条件与《股份转让协议》相同。

  2022 年 5 月 6 日,深智城与上市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深智城拟全
额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76,000,000 股股份。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钱苏晋、张小红变更为深智城。2022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日,深智城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深智城拟通过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76,000,000 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合作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和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公告。

    三、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实科技,股票代码:300513)自 2022 年 5 月 9 日(星
期一)开市起复牌。

    四、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还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智城就本次认购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以及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经深交所审核后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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