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姜日敏先生、公司董事周巍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焱先生,上述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恒实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姜日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98,7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878%,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即自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99,6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1720%;
3、公司董事周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74,6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724%,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即自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18,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681%;
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9,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73%,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即自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12月31日)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2,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0243%;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姜日敏先生、公司董事周巍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焱先生分别发来的《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姜日敏 董事兼、副总经理 1,198,720 0.6878%
2 周巍 董事 474,678 0.2724%
3 李焱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169,600 0.0973%
秘书
合计 1,842,998 1.05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数
序 股东 拟减持股数 减持 减持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源
号 名称 (股) 价格 原因
本的比例
公司减持公 姜日敏、周巍:
1 姜日敏 299,680 0.1720% 告发布之日
起15个交易 按减持 非公开发行股
集中竞价、日后的6个月 时的市 份(发行股份购 个人
大宗交易 内(法律法规 场价格 买资产); 资金
2 周巍 118,670 0.0681% 李焱:公司首次
等方式 等明确要求 确定 公开发行前已 需求
不得减持的 发行的股份
3 李焱 42,400 0.0243% 情形除外)
合计 460,750 0.2644% --
注:(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即自2019年7月5日至2019
年12月31日)内,在此期间将严格遵守不得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事项的,上述减持数
量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减持相关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焱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姜日敏先生、公司董事周巍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中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12个月内(含第12个月)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