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股东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吉永林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25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38%);公司董事、副总裁金卫东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6,25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3%);公司时任副总裁贾文新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805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0%);公司财务总监卢志锋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750 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6%)。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收到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均未减持股份。
现将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称 (元) (%)
吉永林 未减持
金卫东 未减持
贾文新 未减持
卢志锋 未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时剔除回购 占当前剔除回购
股数(股) 股份后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份后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5,000 0.0553 225,000 0.0553
其中:无限售条件 56,250 0.0138 56,250 0.0138
吉永林 股份
有限售条件 168,750 0.0415 168,750 0.0415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65,000 0.0652 265,000 0.0652
其中:无限售条件 66,250 0.0163 66,250 0.0163
金卫东 股份
有限售条件 198,750 0.0489 198,750 0.0489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731,218 0.1799 731,218 0.1799
其中:无限售条件 182,805 0.0450 0 0
贾文新 股份
有限售条件 548,413 0.1349 731,218 0.1799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75,000 0.0184 75,000 0.0184
其中:无限售条件 18,750 0.0046 18,750 0.0046
卢志锋 股份
有限售条件 56,250 0.0138 56,250 0.0138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吉永林、金卫东、贾文新、卢志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