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聘任情况
1、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史正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2、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吉永林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3、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卫东、徐韧、王影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4、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5、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志锋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原副总裁贾文新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贾文新原定任期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文新直接持有公司 731,218 股。本次离任后,贾文新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诺离任后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贾文新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所作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如本人拟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贾文新作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在上述锁定期结束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的履行,贾文新承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文新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贾文新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三、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我们核查了除财务总监候选人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中的子议案 6.1 至 6.6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我们核查了财务总监候选人的简历,未发现财务总监候选人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中的子议案 6.7《关于聘任卢志锋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1、史正,硕士学位,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博士在读,高级经济师。史正自1999 年 2 月起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采购部职员、销售部职员、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兼任杭州中亚科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科创”)执行董事、杭州瑞东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千岛湖燕山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中水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机器人”)董事、杭州中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麦智能”)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柔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宁波中物光电杀菌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物光电”)董事、上海哟嗖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中亚迅通机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麦杰思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杰思物联网”)董事、杭州富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富派”)董事长、杭州高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迪”)董事长、杭州千岛湖燕山酒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杭州安沃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千岛湖燕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瑞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瑞秀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MAGEX SRL 董事长、中瑞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正直接持有公司 16,150,338 股,通过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7,803,003 股,通过杭州富派间接持有公司 4,260,629 股,通过杭州高迪间接持有公司 2,174,628 股,合计持有公司30,388,598 股。史正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史正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沛元投资 5%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史中伟系父子关系,与徐满花系母子关系。除此以外,史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史正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吉永林,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吉永林自 1983 年起开始在轻工业西安机械设计研究所工作,曾任该所高级工程师、副所长,2000 年 5 月起任中亚有限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负责公司技术研发管理工作。兼任杭州富派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永林直接持有公司 225,000 股,通过杭州富派间接持有公司 2,699,714 股,合计持有公司 2,924,714 股。吉永林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吉永林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吉永林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金卫东,大专学历。金卫东于 1999 年 2 月起任中亚有限生产部经理,2006
年 2 月起任中亚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工作。兼任杭州富派董事。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金卫东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吉永林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徐韧,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徐韧于 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
中亚有限总经理助理;2006 年 2 月起任中亚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负责公司销售管理工作。兼任中亚科创经理、中水机器人董事长、海南安沃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马鞍山瑞联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中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中亚瑞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瑞联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麦杰思物联网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富派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韧直接持有公司 225,000 股,通过杭州富派间接持有公司 899,678 股,合计持有公司 1,124,678 股。徐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徐韧父亲系徐满花之兄,除此之外,徐韧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徐韧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王影,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王影自 2002 年 1 月至 2012 年 1 月,历
任中亚有限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2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影直接持有公司 65,700 股,通过杭州富派间接持有公司 36,027 股,合计持有公司 101,727 股。王影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王影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王影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朱峥,本科学历。朱峥自 2005 年 3 月至 2009 年 6 月,历任百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主管、投资主管;2009 年 6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浙江镕丰投资
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杭州中法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兼任中麦智能监事、中物光电监事。
朱峥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除兼任中麦智能监事、中物光电监事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峥直接持有公司 75,000 股。朱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朱峥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朱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